新冠疫情的大流行證明了全世界范圍內長期對公共衛生投資不足的現象,也使得一些國家重新評估在國家和國際層面制定的投資政策,以規范和促進對衛生部門[1]的投資。正如世界衛生組織總干事譚德賽在第73屆世界衛生大會上的發言所傳達的那樣,“恢復原狀不是一種選擇。我們不僅需要在公共衛生方面進行更多投資,我們還必須重新考慮我們如何看重健康?,F在應當建立一種新的敘述方式,不是將健康看作成本,而是視為對生產力、復原力和穩定的經濟進行的基礎投資?!?/p>
本文主要通過節選世界投資報告第三章的第三部分,對國家內部與國際間在衛生領域投資政策和形勢進行介紹,核心要點如下文所述。
> 世界各國正加強對外國直接投資的篩選機制[2],鼓勵衛生部門投資
針對衛生部門的投資政策,世界各國的應對方式有所不同。一些國家通過直接制定投資限制政策來監管對本國衛生部門的投資,包括對整個衛生部門完全禁止外國投資(例如古巴),或者對衛生部門一些子部門進行外國直接投資限制[3]。但是,對外國直接投資進行直接限制的國家主要是發展中國家,世界范圍內的主要趨勢是加強關于外國直接投資的篩選機制,這種趨勢主要發生在發達國家和新興經濟體,并且是出于國家安全考慮而設立。該篩選機制會對所有衛生子部門產生影響,在藥品制造和生物技術領域的影響最為明顯,如下圖所示:
在健康和生命科學部門建立審批要求(綠色)和篩選機制(橙色)的國家數量對比
各國所建立的篩選機制各異,但主要為以下四類:
針對新冠疫情的臨時性投資篩選機制,代表國家為匈牙利、意大利、波蘭、斯洛文尼亞、西班牙;
增設關于衛生部門投資規定的投資篩選機制;
基于國家安全的投資篩選機制,代表國家為中國和美國;
增設包括衛生部門投資內容在內的多項內容的投資篩選機制,代表國家為中非共和國、尼加拉瓜和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
此外,各國正將促進衛生部門投資作為目前的核心政策之一,鼓勵國內外對衛生部門包括制造業、衛生基礎設施和衛生服務(包括研發和醫療服務提供)在內的所有領域進行投資。他們的促進政策主要包括:投資促進局將醫療行業和生命科學的外國直接投資作為優先事項;組織活動以促進醫療旅游和醫療服務出口以及醫療展覽會等等。47個國家對衛生部門的投資建立了激勵機制,其中包括美國聯邦政府對小企業在衛生部門的研發提供支持,以及增加推動測量科學、標準和技術的有關項目的政府津貼來促進美國創新和工業競爭力的提升。
> 利用國際貿易和投資協議促進公共衛生
從國際間投資的角度來說,與衛生部門相關的國際政策涉及市場開放、知識產權(IP)保護以及外國投資的促進和保護,涉及到的國際協議包括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和國際投資協定。
在貿易協定方面,為衛生服務貿易提供市場準入和非歧視義務成為重要內容。但是,世貿組織 164 個成員中有74%的國家未對衛生服務和衛生相關專業服務提供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作出承諾,具體數據如下圖所示。
在醫療領域的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下提供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的國家數量占比
在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方面,針對衛生部門確立的TRIPS協定主要為發明范圍和專利保護資格標準、專利申請的公開程度、專有權限制的許可三方面的靈活性。
在國際投資協定方面來看,和2018年以前簽訂的舊協定相比,近年來更多國際投資協定承認公共衛生是合法的監管目標。如下圖所示,自 2018 年以來締結的國際投資協定中有 92% 以上在條約的執行部分至少明確提及對衛生健康部門的投資。
2018年至2020年間涉及“公共健康”的國際投資協定條款比例(單位:百分比)
> 低收入與中低收入國家亟需提高衛生部門生產能力
2021年世界投資報告指出,世界的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國家主要面臨資本和技術匱乏、監管能力和衛生保健體系不成熟、投資政策間的協調一致和有力框架尚未實現、市場規模小且需求不穩定、基礎設施及配套服務不完善五項主要挑戰。
報告指出,應對這五個主要挑戰需要創建一個由協調的法律規范、有力的監管機構、完善的基礎設施、成熟的科學和技術組成的生態系統,以支持衛生、制藥和疫苗部門的發展。建設該生態系統需要從以下十個方面作出努力:
針對醫療技術開發和技能提升進行投資,促進技術開發商和外國專家的專有技術轉讓、促進合資企業和專業服務的進一步自由化;
共享技術以實現可負擔的大規模生產,提高醫療工藝技術和專有技術水平,制造符合監管標準的產品;
改善融資渠道并利用影響力投資,例如,由政府來提供衛生部門項目的融資方式,為商業銀行或者個人投資者分擔在衛生部門投資的風險;
建立伙伴關系以啟動“燈塔”項目,依靠技術簡單的短期項目(例如檢測試劑盒、個人防護設備、醫療用品生產)的成功開展,吸引更多大體量的投資項目;
提供投資激勵措施以提高本地公司的可持續性,例如,在一些項目上引入政府采購來支持當地的生產者;
升級并精簡法規和管理制度,使本國衛生部門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制度更符合國際標準;
進行基礎設施投資,例如通過建設園區或者經濟區的方式,提供包括污水處理、水電供應等服務項目在內的集中服務;
利用區域合作來降低成本,使各項工作和措施更具可行性和可持續性;
向政府開發援助尋求資金支持。例如,在2020 年,亞洲開發銀行曾向 Imexpharm Corporation(越南)提供貸款,以幫助該公司維持其仿制藥的生產并克服大流行造成的全球供應中斷;
在市場的不可預測中確保向可持續發展的方向,尤其是在投資者無法了解新冠疫情未來的發展和持續時間的情況下,堅持投資的可持續性。
新冠疫情暴露出全球范圍內醫療衛生部門投資的現狀,也提供了在疫情大流行后全球經濟恢復的方向和思路。在對外投資醫療衛生部門的過程中,外商醫療投資準入限制、投資醫療機構的主要形式、醫療衛生部門可投資的范圍和業務等事項均成為醫藥企業“走出去”中無法避免的問題。藍海中心擁有豐富的涉外服務經驗,在包括醫療衛生部門在內的多個投資部門和領域均有服務經歷和可快速響應的服務資源,可為企業的外商投資過程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為醫療衛生行業對外投資充分規避法律風險、保障合規經營,助力其成為在國際市場中有充分競爭力的商業體。
藍海中心可以為醫療衛生行業提供包括中亞、中東、東南亞、非洲、歐美、拉美等多地區的各項服務:
-醫療器械、物資的進出口準入合規咨詢;
-辦理醫療衛生企業與當地部門合資公司的協議審查、公司注冊等方面事務;
-公共衛生政府采購的監管和政策合規咨詢;
-醫藥企業融資安排的合規咨詢和中介機構匹配。
[1] 此處的“衛生部門”包含以下三個與健康衛生相關的子部門:①生產部門(例如醫療用品,包括醫療設備和藥品的生產);②基礎設施部門(例如對醫療中心或者醫院的建設);③服務部門(例如研發、醫療服務或醫療旅游等)。
[2] 世界各國對對進入衛生部門的外國直接投資(FDI)的監管方式主要分為兩大類:直接限制和進行篩選。
[3] 在聯合貨貿易促進會議統計的70個推出投資限制的國家中,18個國家(主要為發展中國家)對衛生部門下的至少一個行業設置了外國直接投資的限制。